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顾问部目前主要致力于与银行、证券、信托、基金、期货、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接受其委托,按照约定为其投资组合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姓名 | 权限 | 公司邮箱 | 企业QQ号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
李悠优 | 投资建议出具权 | liyy-tzgw@grzq.com | 3003320588 |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 | S0070619070004 |
张玮琦 | 投资建议出具权 | zhangwq@grzq.com | 3003351996 |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 | S0070619100001 |
陈肯 | 投资建议出具权 | chenken@grzq.com | 3003889042 |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 | S0070624040001 |
注:为规范本部门业务现做上述人员及权限公示,具体人员及权限请以届时签署的投资顾问合同为准,以上人员不具备直接达成金融产品交易,签署金融产品买卖协议等合同的权限。
郑重提示:1、业务人员及权限方面,在本公司与银行、证券、基金、信托、期货、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请您留意接洽人员的业务权限,避免与“未经公示的人员”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避免与“超出公示权限”的人员开展任何与其权限不符的业务合作。与“未经公示的人员”或“超出公示权限”人员达成的任何业务合作均不代表本公司的意思表示(公司追认的除外);
2、业务开展的形式方面,本公司开展资管产品投资顾问相关业务均须与合作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或法律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人员通过其他任何形式发出的邀约(含邀约邀请)或承诺均不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公司追认的除外);
3、如您发现本公司在开展资管产品投资顾问相关业务时存在与郑重提示中1、2项不符的情形,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第一时间向本公司反映,我们将认真严肃处理相关事宜。投诉方式详见本公司官网。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投资顾问部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仅是客户自行作出投资决策的辅助工具,提醒您自主谨慎、判断决策、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