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的权利与义务
在股票期权交易中,买方是股票期权权利的持有方。买方支付一定的权利金给卖方,从卖方那里获得权利,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卖方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因此买方称为权利方。
股票期权的卖方没有权利,但是有义务。如果买方行使权利,卖方就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因此,卖方称为义务方。
股票期权卖方的义务有两种。一是接受股票期权买方行权的义务,即认购期权的卖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价格卖出标的证券,认沽期权的卖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入标的证券。二是缴纳保证金的义务。在卖方的股票期权被行权时,卖方承担买入或者卖出标的证券的义务,因此必须按照沪深交易所的规则缴纳足够的保证金。